局属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0〕35号)要求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“互联网+调查”方式,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调查时间
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。
二、 调查对象
(一)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: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。
(二)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。
三、 调查内容
调查内容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。
四、 具体实施
调研二维码采取“飘窗”等形式,在区政府、区教育局,以及区内中小学、职校、幼儿园的官网首页进行公告。
五、 有关要求
(一)公告调研二维码。以“飘窗”(样式见附件)形式在各单位网站首页向社会公开发布调研二维码,具体由区教育信息中心统一安排挂网。
(二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,积极动员教师、学生、家委会成员等参与问卷调查工作,让社会广泛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。
(三)坚持实事求是。要严明工作纪律,提高调查实效,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,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。
附件: 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“飘窗”样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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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浦区教育局 2020年8月3日 |